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日前发布了《关于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建设及原商城电商迁移进驻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指出,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升级重构计划,新版网上商城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。
根据《公告》,商品库是网上商城基础信息库之一,由商品生产厂商(制造商)按照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管理暂行规范(试行)》进行品牌、品目、商品型号等信息录入及维护,具体操作详见“操作指南”栏目《供应商操作手册》。基本步骤如下:第一步为登录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界面,厂商(制造商)可通过CA或账号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,点击“网上商城→电子商城(新)”模块进入新版网上商城;第二步为申请厂商协议。厂商通过网上商城“协议管理”模块新增厂商协议,创建对应的品牌和品目。申请厂商协议所需材料详见“政策规范”栏目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厂商、经销商入驻协议申请提交材料及核验暂行标准(试行)》;第三步为管理商品。新增厂商协议申请通过后,厂商通过网上商城“我的商品”模块新增商品。
《公告》强调,原有网上商城已入驻电商(包括省财政厅和各市县财政部门征集的电商),按照统一模式整体迁移到新版网上商城,不再通过数据接口交换。基本步骤如下:第一步为登录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界面,通过CA或账号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,点击“网上商城→电子商城(新)”模块进入新版网上商城;第二步为申请经销商协议。通过网上商城“协议管理”模块新增经销商协议,创建要销售的品牌和品目,建立与厂商上架商品的映射关系;添加配送范围,选择服务区域。申请经销商协议所需材料详见“政策规范”栏目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厂商、经销商入驻协议申请提交材料及核验暂行标准(试行)》;第三步为管理商品。新增经销商协议通过后,经销商通过网上商城“我的商品”模块查找已添加品牌品目下的可代理商品,添加到在售商品。通过“我的在售商品”模块,对未上架商品进行报价/修改报价,为后期销售做准备。
《公告》明确,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、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进驻工作于11月1日开始,请厂商(制造商)、原网上商城电商抓紧时间登录新 版商城录入相关信息。为确保平稳运行,新版网上商城首先在一定区域内进行试点(试点事项另行通知),试点结束后将开展新的经销商征集入驻工作。新版网上商城正式上线运行后,原有网上商城将适时停止运行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以下为《公告》全文
关于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建设及原商城电商迁移进驻的公告
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升级重构计划,新版网上商城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。为做好上线运行准备工作,现将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、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进驻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
商品库是网上商城基础信息库之一,由商品生产厂商(制造商)按照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管理暂行规范(试行)》(详见“政策规范”栏目,网址www.wssc.hngp.gov.cn,下同)进行品牌、品目、商品型号等信息录入及维护,具体操作详见“操作指南”栏目《供应商操作手册》。基本步骤如下:
(一)登录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界面,厂商(制造商)可通过CA或账号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,点击“网上商城→电子商城(新)”模块进入新版网上商城。
(二)申请厂商协议。厂商通过网上商城“协议管理”模块新增厂商协议,创建对应的品牌和品目。申请厂商协议所需材料详见“政策规范”栏目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厂商、经销商入驻协议申请提交材料及核验暂行标准(试行)》。
(三)管理商品。新增厂商协议申请通过后,厂商通过网上商城“我的商品”模块新增商品。
二、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
原有网上商城已入驻电商(包括省财政厅和各市县财政部门征集的电商),按照统一模式整体迁移到新版网上商城,不再通过数据接口交换。具体操作详见“操作指南”栏目《供应商操作手册》。基本步骤如下:
(一)登录。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界面,通过CA或账号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,点击“网上商城→电子商城(新)”模块进入新版网上商城。
(二)申请经销商协议。通过网上商城“协议管理”模块新增经销商协议,创建要销售的品牌和品目,建立与厂商上架商品的映射关系;添加配送范围,选择服务区域。申请经销商协议所需材料详见“政策规范”栏目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类厂商、经销商入驻协议申请提交材料及核验暂行标准(试行)》。
(三)管理商品。新增经销商协议通过后,经销商通过网上商城“我的商品”模块查找已添加品牌品目下的可代理商品,添加到在售商品。通过“我的在售商品”模块,对未上架商品进行报价/修改报价,为后期销售做准备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新版网上商城商品库商品信息维护、原网上商城电商迁移进驻工作于11月1日开始,请厂商(制造商)、原网上商城电商抓紧时间登录新 版商城录入相关信息。
(二)为确保平稳运行,新版网上商城首先在一定区域内进行试点(试点事项另行通知),试点结束后将开展新的经销商征集入驻工作。
(三)新版网上商城正式上线运行后,原有网上商城将适时停止运行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试运行期间,各厂商、经销商等对上述内容涉及的各类运行规范和系统建设有意见建议的,可通过henancgc@126.com向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反馈。
受疫情影响,网上商城客服电话暂时无法使用,如有问题,可咨询“在线客服”。